◇.﹎枼ル┊ 发表于 2007-7-27 17:17:20

没有什么是理所当然的.

-D,ong 发表于 2007-7-28 23:52:12

既然如此。

我可能会选择放弃爱。

因为它有刺。。

我不想伤了两个人。。。

ɑ`.夨憶﹖ 发表于 2007-7-29 16:51:22

那就你一个人受罪吧。

[ナ]花婲 发表于 2007-7-30 02:17:10

很美..

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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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灼>沒有人。比我和上帝更愛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