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北北。 发表于 2008-10-28 20:10:47

新版规、

本帖最后由 老北北。 于 2009-1-9 12:12 编辑

由于近段时间有出现部分明显问题,造成水帖泛滥等严重灾害,所以今日起将严格管制。


针对近期出现的问题,暂时拟定以下版规。


1、不得发纯表情(即无文字帖)。

2、不能发纯灌水文字。(如:“顶”;“是噢”;“晃一下”等)

3、寻人启示只暂时张贴一段时间,一定时间后将给予下沉处理。

4、警告帖不能出现粗言野语,要适当控制情绪。第一次将给予警告,第二次直接删除。

5、不可辱骂他人。(包括老师、同学及一些不认识的人)

6、不能发评论他人的帖子。(如:XX这个人怎么样)

7、严禁一些有关校花、校草、班花、班草之类的评论帖或其他性质的帖子,如有发现不给予警告,将立即删除。

8、不得刷版(即连续回帖),不能连续刷5张以上。第一次发现给予警告,第二次将屏蔽。

9、如对版主的操作执行有意见,或对版主的处理方式有建议的话,可以直接告诉版主或者到社区事物管理处上报管理员或区长。如果有好的建议将采纳。


以上版规由老北北于2008年10月28日晚拟定,将不定期进行修改。



                                                                                                                   老北北。, _小囡不才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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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北北。 发表于 2008-10-28 20:11:12

次帖不宜聊天、灌水。勿回复。

___ChErry、 发表于 2008-10-29 12:32:37

终于有新版规了。

可是我办不到。

周大侠 发表于 2008-11-1 04:48:27

谁办得到啊,无聊

老北北。 发表于 2008-11-1 16:53:31

办不到就别来,

沉默 发表于 2008-11-1 17:58:49

貌似都很少看你在管

老北北。 发表于 2008-11-1 18:35:52

我在管你怎么看得见?

沉默 发表于 2008-11-1 21:39:45

我们看不到表面的情况

那你管有什么用?

老北北。 发表于 2008-11-1 22:16:53

我删了你也看不到阿、

沉默 发表于 2008-11-1 22:22:17

既然看不到

那谁知道你有没有删

有没有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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