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颜欢笑 发表于 2009-3-20 20:36:50

不成文的约定,

乐、


以后,咱给你做伴娘、


给你担嫁妆、


把你打扮成最美的新娘、





忽忽、


你的儿子要嫁给我女儿吼、



                           ——吖唏,

泡芙小钰。 发表于 2009-3-20 21:45:57

楼主辛欣?

强颜欢笑 发表于 2009-3-20 22:01:39

这你都知道,

林慢慢。 发表于 2009-3-21 11:26:07

辛欣不是12班的吗。

木 木、易 发表于 2009-3-21 12:15:36

是啊,那个,乐是4班的

老北北。 发表于 2009-3-21 13:43:30

呃。楼主昂。请,不要发那么多帖。还有,请三天内合并帖子,时间到没有按照要求会进行删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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