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颜欢笑
发表于 2009-3-20 20:36:50
不成文的约定,
乐、
以后,咱给你做伴娘、
给你担嫁妆、
把你打扮成最美的新娘、
忽忽、
你的儿子要嫁给我女儿吼、
——吖唏,
泡芙小钰。
发表于 2009-3-20 21:45:57
楼主辛欣?
强颜欢笑
发表于 2009-3-20 22:01:39
这你都知道,
林慢慢。
发表于 2009-3-21 11:26:07
辛欣不是12班的吗。
木 木、易
发表于 2009-3-21 12:15:36
是啊,那个,乐是4班的
老北北。
发表于 2009-3-21 13:43:30
呃。楼主昂。请,不要发那么多帖。还有,请三天内合并帖子,时间到没有按照要求会进行删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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