莪是ゐ囡ゐ苼
发表于 2009-4-12 18:21:53
你认出他l了啊
木可仃当
发表于 2009-4-12 20:46:18
完全支持
只有自己先做好
才有资格抱怨别人
如果觉得花钱
那么就做些对得起你父母花的那些钱的事
努力读书就对得起那些钱
花钱买烟花钱泡妞花钱玩乐的时候怎么没想
现在的孩子实在养尊处优
现在在这个社会立足赚钱比你们想象中的困难
父母的钱不是那么好赚
他们赚的辛苦
你们却花的容易
家里有钱但终有一天要花完
我们都讨厌读书
读好书或许不会有前途
但是没读书就很难找到前途
更别说是好的
木可仃当
发表于 2009-4-12 20:55:45
MP4 你们都装了些什么东西在里面!很多人不知道吧!我知道
这句。我看了很郁闷。
这位老师,你肯定翻看过学生的东西吧?
学生也有自己的隐私。
你不要说这是什么老师的责任。也不要说这是在关心学生。更不要 ...
老北北。 发表于 2009-4-12 14:35 http://bbs.huians.com/images/common/back.gif
大家一致认为这是个老师
但不排除也有这种愤世嫉俗的学生
知道MP4里装什么不代表就是翻看过学生
以前做学生的时候也是憎恨老师憎恨学校
憎恨为什么会有这么多所谓的规矩和处罚
但是毕业了才懂
学校之所以叫学校
就是教你们学东西学做人学知识
学知识为的是以后工作
学做人为的是以后相处
如果连这些最基本的规定都没办法遵守
以后工作了怎么遵守老板的规定
学校还可以让你们任性
因为你们是学生是孩子
以后工作了
老板才不会管你那么多
只能遵守只能忍受
一个人无法遵守那些规定的时候
总是会抱怨这些规定不合人意
但是也请想想为什么要有这些规定
不要老是抱怨别人的不是
想想自身
神秘人物
发表于 2009-4-12 23:05:37
法律说的。
手机也算贵重物品。
学校没有权利没收。
法律说的。不是我说的。
Mc./韓佧佧。 发表于 2009-4-6 09:39 http://bbs.huians.com/images/common/back.gif
花了很多时间看完,我觉得这个老师很可爱。本不想打扰你们师生交流,但看到这“法律说的”我纠正下,学校当然没权利没收,一分钱也不行,跟贵重没关系,法律中绝对没有“贵重”二字。学校暂收时所处的角色是校规执行者,学校是集体,既然不允许你带手机,除非你不属于这个集体,否则你就不能带,暂收。
猪头阿三
发表于 2009-4-13 20:37:45
我不是这学校。声明下!
这种主题是第一次看见的,很好奇。我想说:老师真的爱学校?
这是情有可原的,做学生的我们要理解老师,理解学校。
学校要的就是成绩,要的就是你们给学校好的名誉。
不是谁都要刁难你,这只是老师的职责,学校想要的!
你读好,就不会再有这样的烦恼了!!
○оX
发表于 2009-4-14 10:55:42
这社会就这么现实!老师想要的是不管用什么办法都要学生读好书学校想要的也是用任何方法来控制在学生的读书!而像这种民办学校一旦成绩差了下一年的学生就将减少,这意味着学校将可能没钱赚。广海教学方法不行其它事都行!在这学校学生失去了太多太多该属于青春期所有的一切。
○оX
发表于 2009-4-14 11:01:18
我认为学生跟随潮流这根本没有错,学校的责任不仅仅是要靠教学的成绩来教育他们,要多方面的。
木可仃当
发表于 2009-4-14 13:12:52
跟随潮流这当然没错,但很多就随波逐流了
这不是学校能教的,也不是父母能管的
一切都是靠自己的自制力
○оX
发表于 2009-4-14 13:22:52
学校还是得以学生为主!不能强制性压迫学生!不能动不动叫家长!学生现在都比较早熟,不是像现在校长他们那一代了,他们的那代教育学生已经过时了,应更民主化来管理学校!
bin
发表于 2009-4-14 17:54:56
这个老师很有意思哦我还没见过有老师来学生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