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科代表
发表于 2009-6-12 14:31:07
有好多好玩的事可以做啊
周大侠
发表于 2009-6-12 14:33:11
蝶觴
发表于 2009-6-12 15:01:11
先卖书..
再出去玩..
姬然
发表于 2009-6-12 16:50:04
我也觉得很56
。冰条
发表于 2009-6-12 16:53:43
无聊。。。。
簡.琌ぃタ
发表于 2009-6-12 17:38:01
可以休息了還不爽,讓不能休息的怎麼活啊~
蝶觴
发表于 2009-6-12 19:48:29
唉..55就属于那种没得休息的..
花非雨
发表于 2009-6-13 12:06:51
花一周列个表,把所有想做的事写出来,再~~~~嘿嘿,一一解决~~~~
夏天。
发表于 2009-6-13 12:39:09
睡觉最好。然后上网,然后约会。
然后去哪个城市逛逛.
。右岸
发表于 2009-6-13 13:01:25
ls生活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