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我的家 发表于 2006-5-15 07:03:00
未成年人禁入 发表于 2006-5-24 08:18:00
<p> 哎~人生啊人生</p><p></p><p> </p>未成年人禁入 发表于 2006-5-27 07:48:00
楼主你的高尚情操太让人感动了。在现在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金钱社会里,竟然还能见到楼主这样的性情中人,无疑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让我深深感受到了人性的伟大。楼主的帖子,就好比黑暗中刺裂夜空的闪电,又好比撕开乌云的阳光,一瞬间就让我如饮甘露,让我明白了永恒的真理在这个世界上是真实存在着的。只有楼主这样具备广阔胸怀和完整知识体系的人,才能作为这真理的唯一引言者。看了楼主的帖子,让我陷入了严肃的思考中,我认为,如果不把楼主的帖子顶上去,就是对真理的一种背叛,就是对谬论的极大妥协。因此,我决定义无返顾的顶啊!昕ヴ螽ぁ① 发表于 2006-5-27 14:34:00
<p>好深懊哦\</p><p>不懂.....好难```</p>燕子飘飘 发表于 2006-5-27 19:48:00
呵呵..楼主这个比喻还是第一次听到...未成年人禁入 发表于 2006-5-28 04:40:00
<p> </p><p> 比喻需要创造的嘛! 呵呵~</p>未成年人禁入 发表于 2006-6-13 20:35:00
<p> </p><p> 哎 ~ 几天没来 都快沉海底了~</p>未成年人禁入 发表于 2006-6-19 16:40:00
<p> </p><p> 晕啊~ 进来的 帮忙顶一下吧!</p>封心只為妳 发表于 2006-6-23 03:50:00
操,肯定又是哪去抄 的,不然怎么会写出那种来未成年人禁入 发表于 2006-6-23 07:50:00
<p> 我草~</p><p> 林被又不是你~ 盗我的文章跑4中发表~ 垃圾!</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