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be灬蓉
发表于 2007-3-3 12:13:16
sehebe
发表于 2007-3-3 12:47:37
这种老师最讨厌了~~
支持你~~
Mirror
发表于 2007-3-3 19:22:56
嘿嘿 不是支持不支持 我们是想把问题找出来大家一起探讨
.Billboard.
发表于 2007-3-4 01:24:36
灌.........
田埂
发表于 2007-3-10 12:12:37
很高兴我们的同学们懂得这么多的法律,明白这么多的道理.但懂得的,明白了并不代表做得到.我想现在的社会(校内校外)有一种最低的道德要求值得提倡:行使我们的权利应以妨碍他人的权利为界限.尊重青年人的 发言权,"少年胜,国则胜"
猫逆
发表于 2007-3-10 13:48:08
原帖由 丁丁 于 2007-3-2 21:27 发表
这么变态?
不然你想?
可怜....
傷痕壘壘
发表于 2007-3-10 13:49:25
,,,
花花m
那事情發生在誰身上呢,,
Mirror
发表于 2007-3-11 01:34:49
不是我身上就是了 要是我身上 不可能就怎么算了
傷痕壘壘
发表于 2007-3-11 11:35:35
........
你强,
替人打抱不平啊,,?
◇’Me演员の
发表于 2007-3-11 11:47:48
哪个老师这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