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宛云
睡在我上铺的兄弟
无声无息的你
你曾经问过的那些问题
如今已没人问起
分给我烟抽的兄弟
分给我快乐的往昔
你总是猜不对我手里的硬币
摇摇头说这太神秘···
老狼的这首歌听起来很有些伤感,那些“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的日子,被他沉郁的嗓音一唱,会泛到记忆的表层,惊起片片涟漪,让人情不自禁地就会想起遗失在那个年月的一个夏夜,一片树林,一阵欢笑,一声叹息···
我与嘉惠的第一次见面是在一个傍晚,他后来一直津津乐道于当时的情景:
我踢翻了他们宿舍的小电炉。
那天,我被同学带到他们宿舍,那个正把锅盖顶得蓬蓬欲动的电炉就放在一进门的正前方,不幸被我一脚踢中,引来一阵惊慌。我在一边骇然了半晌,三魂失二,七魄剩一,心想这祸闯大了。嘉惠对此却另有解释,他坚持认为我那时正在考虑与吃喝穿戴无关的大问题,诸如困惑哈姆雷特的TO BE OR NOT TO BE或者让加西亚·马尔克斯克服不了的百年孤独等等,与这些相比,小小电炉和日常生活当然是该一起踢翻的。我不置可否,心想这人好生爱联想。
嘉惠是上海人,但却南人北相,一派北方豪情。花钱从不算计,有酒必喝,“我饮不需劝,正怕酒樽空”,喝必红脸,红着脸还要跑去买单,是那种即使口袋里只剩下几个钢蹦也要冲锋陷阵的人。嘉惠1米8多的个子,落腮胡子,几天不刮腮帮子就青青一片。他学明史,但最关心时局,话题多是邓大人的左膀右臂,智囊的水平,国际警察的蛮横无理等等,他冬天穿一件列宁式的蓝大衣,洗得发白,颇有沧桑感,里面的毛衣还拖着弯弯的线头,显示着他对小节的不拘。因为皮肤细,手上总带着冻疮,见人先把嘴咧成月牙,很宽厚地笑。我总记得他把手放到嘴边,呵出团团白气,好像在安慰手上的冻疮说,好了,好了,春天就要来了···
嘉惠上学是三进宫,他本科毕业后成家,很快就跑出来读硕士,毕业后添丁加口,又逃出来攻博。嘉惠的妻子据说漂亮、能干又体贴,可他还是自愿放逐,甘之如饴于这白菜萝卜大锅饭的校园生活,隔三岔五就要约两三知己穷饮(那时大家都在贫困线以下),周公吐哺,天下归心,他的宿舍到客率最高,几乎每晚都有人抡着膀子豪侃。每次男生宿舍拼桌子,必是嘉惠在一边吆喝,可到了真正开吃的时候,大家纷纷挥膊上阵,大快朵颐,只有他在一边指点江水,纵论时事,眼前的炸花生米、拌黄瓜、白糖西红柿全成了邓力群、李鹏、陈云,用筷子一一点过,语气之肯定,让人觉得那些名字不过就是这些东西。
他组织吃喝的真正目的就在一个侃,上至香山到中南海秘密通道的考证,下至厕所的灯为何换了也不亮,都系数解决在桌边。
嘉惠组织的最轰轰烈烈的一次吃喝是活宰了一条无辜的狗。那是一个冬日,他与同室的几个想肉吃的男生忽发奇想,去农贸市场挑了只家狗,拐骗至小树林,那狗睁着一双莫名其妙的大眼睛,还以为要它来看果园,一顿大叫正要进入角色,就被稀里糊涂地蒙住了眼睛,一干人分工谋杀,有人持棍,有人助拳,先打晕了算,然后再进一步分工,有人下刀,有人剥皮,有人切块,有人主勺,执行这大规模烹饪任务的就是我曾经踢翻的那个700瓦的小电炉,等待那条狗变成美味的过程相当漫长,大家吸着鼻子,走来走去,反复品味从锅盖内顶出的狗香气,等那只倒霉的狗被老牛破车的700瓦电流煮熟的时候,每个人都一付“天亮了,解放了”再也等不下去了的表情。嘉惠在一边搓着手,看着自己的杰作端上桌,那份满足就是后来通过论文答辩时也没出现过。那顿狗宴吃得整个楼怨声载道,大家纷纷要求嘉惠们支付感官诱惑费──吃不着还受美味的牵制,大大影响了读书效率。据说嘉惠还有理得很:没征你们美味分享费就不错了,怎么着,还倒打一耙啊?
那条狗吃完后好一阵余香不散,买饭时毫无秩序的疯抢顿时有所缓解。后来,大家一提起那顿狗宴就会砸巴嘴,觉得学生生活就该多穿插些这类情节,否则看书里人家老苏都贬成那样了,还一整就酿酒炖肉,山中岁月,海上心情地做谪仙,而自己碗里只有漂着几粒油花的水煮大白菜,时代进步,不羞煞人也!
前不久,有同学自母校来,提起那只狗,说那张狗皮至今还骄傲地挂在墙上,证明着当年的老博小硕们曾经如此地狂吃豪饮过。现在的小男生,天天背着书包出入教室,馋极了最多去饭店弄盘“松鼠鱼”润润肠子,实在不知嘉惠们当年所过的野日子。
后来没事乱翻书,翻到李笠翁谈狗论牛:“以二物有功于世,方劝人戒之之不暇,尚忍为制酷刑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