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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阳光学院2011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招生简章 一、学院概况 福州大学阳光学院创办于2001年,是福建省最早创办的独立学院,并于2003年底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为实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教育的福州大学独立学院。学院依托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福州大学的优质教育资源和具有雄厚实力阳光城集团的资金优势,以“创百年名校”为战略目标,围绕“为社会培养身心健康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办学宗旨,坚持以“夯实基础、强化能力、多样选择、重在素质”为人才培养目标,以“责任、真实、阳光”为人才培养核心价值,推行“精细化、人文化、个性化”的管理理念,培养具有优秀思想品格、良好人文修养、扎实理论基础、熟练专业技能、强烈创业意识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学院共设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工商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会计学、财务管理、行政管理、文化产业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应用心理学、英语、日语、法学、广告学、美术学、音乐学等22个专业。 现有专任教师380名,其中副高以上职称118名,比例达到31%;专职教师192人,副教授以上为34人,讲师为60人,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有135人,比例达到70%。 目前,学院共有2项省级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教改项目、5门省级精品课程、5项省级科研项目、5项省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15门院级精品课程、12项院级科研项目;分别开展了电子设计大赛、程序设计大赛、沙盘模拟大赛等“一系一精品”活动,学生在省级电子设计大赛、程序设计大赛、营销策划大赛等多项省级科技竞赛中均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2008年经福建省教育厅批准同意福州大学阳光学院设立自学考试助学机构(助学许可证编号010823154)。阳光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班自开办以来,积累了较为丰富的自考助学经验,良好的教学资源和优质的教学管理服务,在社会取得很好的办学信誉,所开设的自考专业及课程,适应我国现代社会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需求,深得社会各界欢迎,就业前景良好。 二、招生专业 注:1、实行全日制教学,教学地点安排在福州大学老校区内; 2、课程设置以福建省自考网公布为准。 3、专本连读:学生在校就读成考大专课程,同时又学习自考本科相关课程。 三、专业简介 u 会计 培养目标:培养学生具备管理、经济和会计审计的基本理论,尤其注重学生会计方法和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应用计算机分析和解决会计、审计问题的实践能力。
就业方向:在企业、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从事会计、内部审计、理财工作;在会计事务所从事审计、评估、会计咨询等工作。 u 企业财务管理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和理财、金融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承担各类企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专业人才。 就业方向:在工商企业、金融企业、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财务管理、金融管理、财务咨询、教学科研等工作。 u 物流管理 培养目标:具备管现代物流学理论知识与技能,了解现代物流最新发展动态,能承担各类企事业单位的物流部门和专业物流企业的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专业人才。 就业方向:企事业单位物流管理、市场开发、仓储、运输与货物配送等。 u 采购与供应管理 培养目标:培养从事采购与供应管理的应用型专门人才。通过学习,掌握采购与供应管理的理论与技术,具有运用所学的理论和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还应系统掌握管理、经济、法律等相关知识,提高参考与国内、国际市场采购与供应管理的基本能力。 就业方向:可在政府采购部门、招投标公司、各类大中型企业、跨国公司、外贸部门从事采购、供应、采购招投标、物流管理和市场营销工作。 u 广告学 培养目标:培养熟练掌握现代传播理论与市场营销理论,具有良好的广告客户沟通能力、文案写作能力的全方位人才的基础上,打造兼具广告实践能力,特别是动漫设计能力和项目运作能力的应用型复合人才 就业方向:可在新闻媒介广告部门、广告公司、市场调查及信息咨询行业,以及企事业单位从事广告策划创意和设计制作、广告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策划及市场调查分析工作。 四、招生对象 具有高中、或具有同等学历水平(含职业高中、中专、职业中专、职业技校)、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坚持参加学习的应往届毕业生。 五、学生待遇 1、学生在学期间参加所报专业自考课程的学习与考试,成绩全部合格者,发给省自考委和主考学校共同盖章的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应毕业文凭。自考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报考条件,通过学士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可获得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2、学生参加成人高考达到录取标准,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颁发成人大专文凭,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 3、学院设有职业技术鉴定站,学生在学期间可参加我院组织的各类职业资格考试。 4、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在校期间品学兼优的学生经综合评定和审核符合条件者,学院发给证书并给与相应的物质奖励; 5、在校期间表现优秀者可授予“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荣誉称号,并可申请入党。 6、对达到专科线下20份以内的高考考生,到我院就读的,第一学年每生奖励1000元。 六、收费标准 1、学 费: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闽价【2005】费435号)通知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另:报考费按每次报考科目额外收取。 2、住宿费:学生公寓住宿标准每人每年800-1200元。 3、代办费:①教材费:预收500元/学年,多还少补;②军训费:300元/生;③保险费:50元/生/年。 七、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1 年7 月1 日至8月31日止( 招生期间双休日照常办公) 。 2、报名地址:福州市工业路523号福州大学文科楼(至诚楼)224。 3、报名手续:提交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免冠一寸近照3 张,教材费预订费500 元,填写“新生报名登记表”。办妥上述手续后,我院将择优发给“入学通知书”。 4、乘车路线:从福州火车站、汽车北站:乘5路、55路、75路、22路公交车至福大北门站下;从福州汽车南站:乘7路、130路公交车至福大西门站下;从白湖亭:乘113路公交车至福大东门站下。 5、报名热线:0591-28372897 7、邮 箱:ygxyzk@163.com 8、报到时间:2011年9月,以入学通知书上的报到时间为准。 八、注意事项 1、我院以“ ”字样对外招生,凡加入“教学点”或其他字样的招生宣传均系假冒,请广大考生谨防上当。 2、我院在招生中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所有费用均在报名时或开学报到注册时由学院财务部门统一收取。 欢迎加入福州大学阳光学院自考办的大集体中。。。。也可加咨询QQ24129486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