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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关注泉州惠安县中总商住区拆迁-----又将发生的一场官民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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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17 19: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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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泉州惠安县政府欲将才建9年的惠安中总商住区地皮回收,具体细节请看下面的报刊的报道,让我们见识一下。

《法制今报》的“法律援助”专栏-2:

可笑的补偿方案,看过的人都觉得是在"抢"!!传说中的"强夺民物"也许就是这样的吧。

 楼主| 发表于 2006-11-17 19: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诉求状


    我们是一百多户居住在福建省惠安县螺阳镇大红铺国道324线东侧生活、经商的中总商住区业主,我们安居乐业的家园仅仅居住不足九年,是“两证”齐全的新型商住楼,而今又将面临惠安县政府的拆迁。更可恨的是政府制定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极度不合理,强迫拆迁的手段极其恶劣,严重侵害了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全体业主一致强烈反对县政府强力欺凌百姓的“强制拆迁”。这时我们想到了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中国共产党,想到了维护正义和法纪的中纪委监察部,请为即将无家可归的我们主持公道!

合法家园将遭遇拆迁
    面临拆迁的中总商住楼共有四幢,业主的产权证齐全,该楼宇的开发商——中总公司是惠安县第一批引进的台商,开发建设的立项、规划相关手续由各级部门上报省一级审批,开工奠基的时候,泉州市、惠安县五套班子均参加了项目开工剪彩仪式。该四幢商住楼于1997年竣工验收合格,共有住宅134套,一类店面16间,二类店面52间,业主有台胞、港澳同胞,现役军官、民营企业家、教师、工人等,取得房屋产权证距今才7年,大部分中低薪阶层的业主,至今尚未还清房贷,有不少业主是近一两年刚将房屋装修完备而搬进入住的。
    2006年7月,惠安县委、县政府决定对中总商住楼实施拆迁改建,成立了中总片区拆迁改建指挥部,以惠安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的名义发布拆迁补偿和安置方案,从县、镇两级政府部门和公、检、法机关抽调大批人员,使用各种公权、强力工具开始实施拆迁。如此强力的逼迫下,我们业主只得要求县政府按照惠安县城旧城改造的拆迁安置惯例就地安置,产权置换或按一次性买断按现附近的房价给予合理的货币补偿,以方便业主们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及获取合理的补偿。然而,业主们这一起码的要求遭到断然拒绝,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依旧坚持强行将我们安置到位于较偏远、刚开发的区位价值明显较低的地方。

巨额利润与惨重损失之间的悬殊差距
    我们的中总商住楼现地处惠安县黄金地段,生活、工作、交通十分便利,生产经营更是红火(有照片为证),而且房屋的价值不断攀升。7年前我们购置房产价就高达1250元/m2,一类店面4000~5000元/m2,二类店面3000~4000元/m2,如今我们的房产市场价是约3000元/m2多,我们周边的海景房地产开盘价就在3200元/m2以上,一类店面18000~20000元/m2,二类店面8000~12000元/m2。县政府规划给我们的安置地是在惠安新开发的世纪大道,该地点地处偏远的山脚下,其价值、地段与中总商住楼是不可相提并论的,况且安置地也处在征地未建中,若我们搬迁到那么偏远的地方,将给我们上班、上学、就医等经常性的生活要求和经济负担造成很大困难,生产经营的损失更是惨重。若按惠安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给我们拆迁安置补偿的标准计算,我们得到的补偿仅是1/3,而损失将高达2/3强(见拆迁手册附表计算)。无疑,我们的惨重损失将是开发商明天的巨额利润!此次拆迁不是为了国家建设公共设施需要,而是为盖新的商住楼的商业行为,我们全体业主决不向强权政府妥协,我们将为我们的合法权益集体“抗法”。

拆迁方重演嘉禾风波
    令业主激愤难平的是,惠安县政府竟然采取类似于湖南嘉禾风波的低劣手法对待业主,威迫业主搬迁,以利于其采取在尚未与拆迁户订立拆迁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实施强制拆迁:
1、2号楼405室业主连筱强在惠安县第四中学教书,县政府通过教育局一位姓刘的局长令他搬迁,否则调至边远学校任教;
2、中总商住楼福厦店13号业主王文良之子,因用照相机拍照强行入店的拆迁人员,被派出所抓走,并没收照相机,连一张白条都没打;
3、惠安县工商部门寻找种种借口查封中总商住楼的工商户,其中福厦店二类店3#店铺业主店潘江彬被强行查封,导致其女儿被封在店中煤气中毒,潘为救女儿强行撕封条被抓走;
4、在中总开办天马旅行社的业主温金珠(1号楼306、405、406、505、506、605室)被告知,若其不搬迁则以后惠安县对天马旅行社的发票不准报销,所有惠安县的工作人员不准到天马旅行社办理旅游业务。

令人疑惑的拆迁症结在哪?
    惠安县政府此次以惠安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的名义所拆迁收购的中总商住区1~4号商住楼,螺阳学区4幢集资楼,霞光村2幢商住楼共计面积24800m2土地的用途,虽在《惠安县螺阳中总片区拆迁改造建设工程房屋拆迁手册》中没有注明,却已是“名花有主”了,这一点从以下方面可以看出端倪:(1)拆迁区域东至滨江国际星城,西至福厦路国道324线,南至伟华大酒店,北至滨江国际星城,即拆迁区域位于权属中总房地产公司的滨江国际星城那块闲置多年,现正在开工建设的中总二、三期工程的包围圈内(详见规划红线图及惠安中总商住区建设有限公司宗地图));(2)滨江国际星城的售楼部正好建在即将拆迁的中总商住楼边,售楼小姐说:“中总商住楼要拆迁来,拆后由我们公司再建商住楼,是滨江国际的一部分。”(3)在即将拆迁的中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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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17 19: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拆迁方重演嘉禾风波
    令业主激愤难平的是,惠安县政府竟然采取类似于湖南嘉禾风波的低劣手法对待业主,威迫业主搬迁,以利于其采取在尚未与拆迁户订立拆迁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实施强制拆迁:
1、2号楼405室业主连筱强在惠安县第四中学教书,县政府通过教育局一位姓刘的局长令他搬迁,否则调至边远学校任教;
2、中总商住楼福厦店13号业主王文良之子,因用照相机拍照强行入店的拆迁人员,被派出所抓走,并没收照相机,连一张白条都没打;
3、惠安县工商部门寻找种种借口查封中总商住楼的工商户,其中福厦店二类店3#店铺业主店潘江彬被强行查封,导致其女儿被封在店中煤气中毒,潘为救女儿强行撕封条被抓走;
4、在中总开办天马旅行社的业主温金珠(1号楼306、405、406、505、506、605室)被告知,若其不搬迁则以后惠安县对天马旅行社的发票不准报销,所有惠安县的工作人员不准到天马旅行社办理旅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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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17 19: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不清楚的,上http://bbs.xmhouse.com/quest.asp?lpid=凡人琐事&id=109550

上面全文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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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3 07: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学校论坛``

不是政治论坛``

请注意自己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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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7 12:07:5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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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7 12:08: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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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7 12:46: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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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7 16:46: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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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8 15:58: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 晚秋 的帖子

只是看不惯,惠安政府的所做 所为啊!
所以发贴不满啊!![em02] [em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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