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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关注泉州惠安县中总商住区拆迁-----又发生的一场官民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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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0 06:5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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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惠安县政府欲将才建9年的惠安中总商住区地皮回收,原因是建德集团所属的<滨江国际>看中一黄金地段,正勾结地方政府准备强征民宅。欲将该处所有地段回收,并将业主异地安置于附近二流地段。

福建电视台对此违法拆迁的新闻报道:
http://www.yoqoo.com/v/swf/embed.swf?sid=217973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0 06:57:00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已先顶一下:

  网主维权网: www.zhongzo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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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6 22:45:00 | 显示全部楼层
9年?、、、?不止,。。我幼儿园它就建了&nbsp; 10年前就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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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15 18: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9年是指验收合格到现在的,它是1997年验收的。当然兴建时还要早一些,房屋要以验收合格为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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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18 01: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哦 这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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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8 21:5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逼迁还在进行中。。。。。&nbsp;他们现在已利用所有可用的权力在逼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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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0 21: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拆就拆了。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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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4 20: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循环拆建为哪般

http://www.cb-h.com .●本报记者 陈晓彬 2006.12.5 ...中国商报网站

    福建省惠安县政府以“提高县城品位”的名义要拆迁刚建好9年的4幢商品房,业主认为,县政府是为了支持房地产公司“拆了商品房,再建商品房”,从而协助开发商获取巨额利润,该事件正在继续(见本报11月7日新闻周报《拆了商品房,再建商品房》)。在上述报道发稿前,记者采访了惠安县规划建设局局长张锦锋。

“拆了商品房,再建商品房”

    中总商住区建设有限公司与惠安县土地管理局于1992年11月5日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惠安县政府颁发的惠国用(1997)字第17000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其他相关审批文件明确标注——中总商住区的土地使用期限为50年,时间为自1992年12月8日到2042年12月8日。再加上各业主手上的《房屋所有权证》,这些相关文件都足以证明中总商住楼存在的合法性。
    惠安县政府告知业主们该片区因为不符合该县建设的总体规划,布局不合理、建筑密度大、绿地严重不足,与此区域总体规划中的建设项目不在同一水平线上、不能满足分区规划的城市景观要求,要对该区进行整理收储并拆迁,这种说法显得很牵强。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和记者的实地查看,中总4幢楼每幢楼的间距都在14米以上,是由4家甲级设计单位先后设计的,完全符合居住标准,建筑体也是经过正规手续报建的。
    按惠安县政府的说法,刚建好9年的中总商住区,现在因“布局不合理,不符合现在建设规划的需要”将面临拆迁。人们不禁要问,107亩的整宗土地只盖了首期的4幢商住楼,为何就变成了绿地不足、建筑密度大而且没停车场地了呢?
    据了解,4幢中总商住楼整区规划建设的绿地、建筑密度、停车场地、区间道路等均是由惠安县、泉州市、福建省三级批准的,且该商住楼的业主均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合法兴建的商住楼难道需要“九年一变,九年一拆”?
    不少中总商住区的业主反映,惠安县政府对该商住区的收储拆迁规划早就做好了铺垫。
    中总商住区周边有闲置数年约70多亩的土地,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土地使用者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发期限、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土地,可以依法收回。惠安县政府不收储这闲置的70多亩土地,为何偏偏对中总商住区居民正在居住的商住楼情有独钟呢?
    据了解,中总商住区附近的小区商品房每平方米售价已经达到了3000元以上。若在此地规划建设新的小区,房价绝对会水涨船高,开发商的利润空间将会更大,而惠安县政府给予的拆迁安置金却不足以让业主们今后在此就地安家!业主反映,为开发商谋求利润才是惠安县政府的真正目的。    
    虽然县政府一再表示此次拆迁的实施单位是惠安县土地收储中心,但是,由惠安县政府主要领导和20多个职能部门、事业单位分管领导组成的中总片区房屋拆迁建设指挥部,却从头到尾都在“经营”着这个拆迁业务。

拆迁“变本加厉”

    10月21日下午,惠安县一位主要领导召见了业主代表,县政府相关人员参加了此次协商。经过一番讨论,同意让业主们提出补偿方案并表示在月底前再进一步协商,且承诺撤掉住在中总进行拆迁的工人、恢复中总商住区业主们的正常生活秩序。中总商住区的业主们得知这个消息后非常高兴,欣喜地期待着县政府对此次拆迁的再次协商。
    但是月底过后,县政府非但没有实施之前的承诺,而且还变本加厉地进行拆迁活动。业主们再次向记者反映,惠安县政府此举是为了达到“中总片区”收储整合、提升县城品位,为开发商装点门面,进而提高新的商住区房价的目的。与业主的协商,仅仅是采取手段对业主们进行“安抚”、消减业主们的抵制情绪,以加快拆掉中总商住区的速度。
    “惠安县政府以规划改建的名义收储中总4幢商住楼实际上是在为‘中总房地产公司’进行整合,”中总的业主普遍认为,“县政府无视开发商‘我行我素’地在中总商住区搭设违规建筑物,影响业主们居住的安全,还运用政府行政手段迫使中总商住区的居民妥协,直至达到非法拆迁中总商住楼的目的。”
    事实证明,夹在中总商住楼与螺阳集资房中间的约4亩“中总公司”闲置空地并没有在惠安县政府的整合范围之内,不去收储闲置空地而去刻意收储居民正在居住的商住楼,惠安县政府所谓的“中总片区整合”只是一个牵强无力的理由,极力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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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5 10: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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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7 12: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坚持不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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