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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2.星期六下午16:30左右,惠安县某中学的两位女同学,结伴在为同学购买礼物的时候,做了一件错事,我希望她们能自觉认识到错误,勇于承认,我会原谅你们的. 下午16:30左右,惠安某精品店内,迎来一些客人,其中两名骑自行车来的中学女生,购买了一条黑胆石项链,预赠送同学,同时,她们拿走了店里的一副羊毛手套,价值48元,(并未付账).店主发现之后看见两人仓忙骑自行车逃离,因店内当时人多,因此无法第一时间追出去,但是我想告诉你她们,店内装有摄像头,她们做了人生中最错的事情,就是穿着校服来的,因此我希望,大家互相转告,希望她们看到此贴之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勇于承认,店主保证一定原谅她们.只希望,物品归还,或者通过正式购买(.我不希望把视频剪切放到网上,). 我给她们一个星期思考时间,希望大家一起来抑制这种事情再度发生..这种偷窃的行为是要严厉禁止的,身为学生,为何能做出如此让人心寒的事情了,虽然物品价值不高,但是人的品质应该是无价的 .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2-4 17:06:2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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