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裑囄開
发表于 2010-5-8 20:12:12
大家一起站出来。
黑色的猫
发表于 2010-5-8 20:25:27
要是你手机被没收、你可以要求老师把你的东西还给你 要不然你就使出西瓜刀架他脖子上 大吼。。。你妈的!!给我拿来!!
selger
发表于 2010-5-8 20:48:25
对中国来说规矩是人定的
CimI露
发表于 2010-5-8 21:01:19
有些东西是可以轻易去改变规则
但是法律这东西却不是那么好改的
如果说,连老师都藐视法律对人权的保护,那这个学校存在还有意义?
学生,来学校是受教育的;并不是说来这边受侮辱的!
__逺离⒈苆
发表于 2010-5-8 21:58:16
顶.....
jamekobe
发表于 2010-5-8 22:07:39
说得真好
CimI露
发表于 2010-5-9 09:45:38
反正我是希望这种事件,能引起高度的重视
而不单纯的是同学们发泄的一个话题而已
现在如养成了习惯,而选择默认
那以后出社会后,如在公司也受到这种待遇怎么办?
也可能说,大家还小,并不懂的如何维护好自己的权力!
记住,这是个人的权力,你们也是有选择的~
安可。
发表于 2010-5-9 11:45:13
去借助泉州晚报 东南早报 海峡都市报
看看借舆论的力量有没有什么效果。
要不在这说说有什么用。
安可。
发表于 2010-5-9 11:45:14
去借助泉州晚报 东南早报 海峡都市报
看看借舆论的力量有没有什么效果。
要不在这说说有什么用。
CimI露
发表于 2010-5-9 12:01:10
借助?
社会舆论,大家相信眼睛所看到的
何况是中国媒体?
除非是有证据,显示出来,所以我才希望大家能在以后再发生这样的事情,能有机会搞到证据!
那就不要说泉州晚报 东南早报 海峡都市报,更大的媒体都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