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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燕子飘飘

【都市言情类】《弟弟,再爱我一次!》(姐弟恋)BY:九夜茴 (完结) 悲剧~慎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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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14 14:01:22 | 显示全部楼层
CH.2十年(下半部分)
  六年后。
  在一个很热门的电视采访中,我看到元燮。
  此时,他已经是一位年轻有为的商人。
  “元先生,你知不知道,在今年我们组织的‘女性最想嫁的十位钻石单身汉’的评选中,你荣膺榜首呢!”漂亮的女主持瞟着元燮笑着说。
  “那是大家的错爱了。”元燮说。
  “能不能透露一下呢?为什么黄金年华都没考虑要结婚,甚至连个女朋友都没有?”女主持一副很感兴趣的样子。
  “呵呵,缘分不够吧!”元燮淡淡地笑了笑。
  “传言说元先生一直有一位心怡女子,你每年都会送玫瑰去向她求婚,这是真的吗?”女主持很会提问,不动声色的就问到关键。
  “是真的。”元燮说。
  “她肯定是个绝色女子,不然怎么会让元先生这么痴情!”女主持对他的回答很满意。
  “她的确很美,是我见过的最美的女子。”元燮的目光很温柔。
  “那她一直没有同意吗?”女主持问,“这么优秀的男士她都不动心?”
  “是啊!”元燮有些落寞。
  “还有人说,那个女子和黑社会关系不浅,你甚至因此受到过死亡威胁,这是你们不能结合的真正原因吗?”为了收视率,女主持孤注一掷。
  “不是,”元燮皱着眉说,“她在等另外一个人。”
  “哦?好像恋情很复杂啊。”女主持兴奋起来。
  元燮没有看她,他对着摄像机说:“魏如风,如果你活着,你就快点回来!你知不知道,你这辈子最大的罪,就是爱上她,承诺她一生一世,然后再离开她!”
  我关上电视,仰躺在沙发上。
  一滴眼泪顺着脸颊,以完美的曲线滑落。
  如风,听见了么?
  你犯了罪,快回来偿。
  七年后。
  男人可以不娶,女人不能不嫁。
  阿瞳结婚了。
  她新婚前夜,来到了我和如风的家。
  门铃响起,我接起对视机。
  “来啦,进来吧。”我说。
  “不用了,”阿瞳说,“我来告诉你件事。”
  她还是那么的灵气逼人,只不过,那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却失色很多。
  “什么事。”我问。
  “明天……我结婚。”阿瞳说,她的语气不像是告诉我喜事,而像通知我丧事。
  “恭喜你。”我说。
  “我走了。”阿瞳挂上话筒。
  从黑白色的屏幕上我看见她渐渐走远,那小小的身影在我心里留下了不灭的痕迹,我期望她能彻底走出这里,走出我和如风夭折的爱情,走出她本不该经历的被蛊惑的命运。
  然而,阿瞳停了下来。
  她蹲在路灯下面,放声大哭。
  忘不了的,原来还是忘不了。
  九年后。
  在街边,我又遇到那个算命的阿婆。她更加的老了,眼睛已经睁不开。
  她面前坐着一个穿红衣的少女,那个少女很紧张的听着她细细诉说命数。
  “你见没见过血光?”阿婆说。
  “血光?”女孩使劲回忆,的确,像我这样经常目睹生死的人太少太少了,“啊!有!我前日切了手指!流了很多血呢……”
  “你们只能再见一面。”阿婆没等她说完就开口道:“你们本是孽缘,三世一轮回,三生见一面,可是错走奈何桥,他今世追着你来了人世。你见了血光,便破了咒,可惜可惜,你们就只有再见一面的机缘了。
  这一段话,她说得无比流利。
  “怎么……怎么会这样?”红衣少女顿时脸色苍白。
  她沮丧的付了钱,走的时候踉踉跄跄,还不小心撞到了我。
  “小姐,要算命么?”阿婆迷着眼对我说,她并没有认出我,“算算吧,很准的!”
  我走到她身边,掏出身上所有的钱倒在写着“偶开天眼见红尘,方知身是眼中人。”的那张纸上。
  她的眼睛奇迹般的瞪圆,和刚才毫无生气的样子判若两人。
  “谢谢啊,谢谢!”她紧紧抓着钞票说,“小姐,你一定好命!我一眼就看得出!”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钱,果真能买命。
  十年后。
  时间就这么的慢慢走过,日月星辰变了光年,街边市角变了颜色,人来人往变了嘴脸。
  唯一不变的,是我的守候。
  岁月疼惜我的美貌,它没在我身上留下丝毫痕迹,我仍如同别去如风的那晚,眉点黛色,唇点朱砂。只是,那一缕已经长及脚踝的青丝无意中透露了我的年纪。
  当年的爱恨情仇早已被人们淡忘,现在的辖区没人再知道魏如风是谁。
  曾经辉煌如夜晚的第二轮明月的东歌现在已经破败不堪,如今是阿九的天下。
  阿九做得很好,凡是有人气的地方就有阿九的股份,最出名的是他经营的牛丸店,竟然连锁了上百家。
  阿九不遗余力的与程豪作对,比程豪更快,更狠,更凌厉。
  他不只要程豪败,还要程豪惨败,败到没命。
  始于东歌,终于东歌。
  东歌的招牌被摇摇晃晃的卸下那天,程豪来到了我这里。
  我披散着头发,穿着已经破烂的如风的衣服站在窗前,模样像一只艳鬼。
  程豪就这么望了我很久,我也就这么站了很久。
  “走吧。”程豪对司机说。
  “老大,你不进去看一眼吗?”司机说。
  “不了,”程豪说,“明天,我带她走。”
  我笑着看着程豪的车缓缓驶向远处,笑容是他最喜欢的那种。
  那年,我32岁,魏如风,如果活着,3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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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14 14:01:46 | 显示全部楼层
 CH.3再爱我一次(大结局)
  今天。
  “大姐姐,你还在等你弟弟回家吗?”一个小男孩走到我身边说,他就住在附近,总是遇到我。
  我的思绪被他唤回。
  “是啊。”我笑着对他说,小男孩的样子很可爱,忽闪忽闪的大眼睛让我想起如风。
  那个雨天,二十年前的今天,如风就是这么望着我的。
  “他真不乖,让你等好久!”小男孩说。
  “嗯!他不乖,等他回来姐姐会好好的骂他!”我摸着他的头说。
  “那他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啊?”小男孩好像很怜惜我,即便再小的孩子,也一样喜欢漂亮的人。
  “晚上,今晚就回来。”我说。
  “骗人,你每次都这样说!”小男孩说,“天不是已经快黑了吗?”
  “真的,不信你看那里!”我随手指向远处。
  “就是他吗?真的回来了啊!”小男孩拍着手说。
  远远的,一名男子朝我走来。
  “咦?你弟弟怎么比你年纪大呢?他头发都白啦!”小男孩疑惑的说。
  “他,不是我弟弟。”我冷冷的说。
  那个人,是程豪。
  “如画,我们一起走吧。”程豪走到我身边说,十年来,他一次靠我这么近。
  “不,我要在这里等如风。”我玩着自己衣角说。
  “我带你去找他。”程豪温柔的说
  现在他的眼中已经没有一丝威慑,当初的霸气荡然无存,和无数普通的老人一样,他头发花白,后背微微的驼了,显得慈祥和安逸。
  “真的?”我挑起眼看他。
  “真的!”程豪说。
  “你骗我!”我呵呵的笑着,“你才不会呢!”
  “我没骗你。他说他在阿尔卑斯山下等你,让我来接你。”程豪恳切地说。
  “你……你说什么?”我紧紧的抓住他,眼中波光粼粼。
  阿尔卑斯山下的小屋是我们最后的梦想。
  “去阿尔卑斯山,去见如风!”程豪拉着我说。
  “走吧!快走!”我跑向他的汽车。
  “对了,”我突然转过身说,“我可以告诉如风,让他不要杀你了。”
  程豪望着我的无比美艳笑脸,独自惆怅。
  我不是他的,开始不是,最终也不是。
  这里已经没有什么是属于他的了,初踏这片土地的时候,他还有秀秀,而逃离这片土地的时候,他一无所有。
  他这样的人,却只能用欺骗的方式,如此低贱的,如此卑微的,哀求着把我带走。
  但是,他心甘。
  到如今,为了我,他心甘。
  上帝不降福,菩萨不慈悲,贪得越多,输得越多。
  最善的,最恶的,都是人。
  坐在程豪的车子上,我焦躁不安。
  时光磨灭了我所有的感觉,到如今,我只是想见到如风。
  他的拥抱,他的吻,他的眼?眉角,他的指尖……
  我迫切想要这一切,迫切得肝肠寸断。
  程豪也很紧张,他不停的看表,擦汗。
  阿九太狠毒,不杀程豪,不足以立威。
  他怕自己甚至没办法全身而退。
  红灯。
  司机狠狠地骂了一句。
  我无意瞥向街边。
  时间,定格。
  我终于见到他。
  就是那个人,化为灰,变作尘,我也一样认得。
  我的如风。
  我疯了一样打开车门跑了出去。
  “如画!你干什么?”程豪大喊,“你回来!”
  我丝毫不理会,没人能拦住我,天地不能,生死不能,谁也不能。
  程豪也跳下了车,他在后边紧紧追赶着我。
  “老大!小心啊!”司机焦急的大喊。
  “阿风!”我一边跑一边喊。
  可是如风并没有理会我,他裹在人群中忽隐忽现。
  “如风!”我哭着叫。
  他继续往前走,而程豪却离我越来越近。
  “魏如风!”我喊破了嗓子,那悲惨声音穿透整个街市,沁入心肝。
  他终于回头。
  和第一次见面时一样,他怔怔地看着我,眼都不眨。
  和第一次见面时一样,我微笑着走向他。
  “如……如画!”程豪气喘吁吁的拉住我,“你别走,别走好吗?”
  “求求你,求求你啊……”他匍匐在我脚边,失声痛哭。
  一声枪响。
  两声枪响。
  程豪慢慢倒在了地上。
  我,也慢慢倒在了地上。
  我们展开成一个奇妙的角度,散落两旁。
  对面高高的楼上,一个狙击手收起了枪。
  “九哥,把这么靓的女的给杀了,真可惜啊!”他惋惜地说。
  “你懂什么,漂亮,就是祸。”阿九望着躺在街心的我冷冷地说。
  我仰躺在地上,头发像锦一样散开,血汩汩的涌出,转眼染红一片。
  发的黑,血的红,脸的白。
  颜色一块一块,格外眩目,如同被涂鸦过的一幅画。
  人生如画,画如人生。
  命运,欲望,生命,时光,还有爱情……
  走到末路,我渐渐看清了它们的神秘指纹。
  泛的,倦的,丑的,艳的,忘川河畔,一切不过如此。
  “如画!还不闪远些!”一个胖男人使劲推了如风一下说。
  “威叔,你叫他什么?”旁边的瘦子说。
  “如画啊!”威叔说。
  “他怎么叫这名字!”瘦子笑着问。
  “嘿!他可有来历!”威叔神气的说,“西町大爆炸你还记得不?那火烧的!三天三夜都不灭啊!他,就是那时候我从火堆里救出来的!你没见他当时的样子,混身是血,手里还抱着半截死人胳膊,呀,恐怖的不行!救活之后,问他什么都不知道,只是嘴里不停说着:‘如画,如画……’,估计是他亲人吧。我跟着重复了一次,他好像就清醒些了!你不叫他如画,他根本不理你!”
  “别说了!听着渗人!”瘦子拉着威叔说,“快走吧,来不及收工了!”
  “喂!如画!走啦走啦!真是的,半聋半傻还这么喜欢看热闹!”威叔大声喊。
  “他……他怎么了?”瘦子指着如风说。
  如风的脸上,清清楚楚的挂着两行泪。
  “不是吧!没见过死人啊!又不是你娘,哭什么哭!”威叔惊讶的说。
  “我这里……”如风按住胸口说,“很痛……”
  “痛狗屎!快走吧,小心流弹打死你!这世道,唉!”威叔摇摇头说。
  如风最后向我倒下的地方望了一眼,疑惑的,不舍的,哭着望了一眼。
  终究,他还是慢慢走远。
  天空突然飘起了雨,雨滴淋在我的脸上,感觉暖暖的。
  我的眼前一片漆黑,所有的一切都消失不见,只余下如风的样子。
  “不会让你等太久的!”
  “不要走!不要和任何人走!”
  “我绝不会扔下你一个人!”
  “姐,一起回家吧!”
  “夏如画,我爱你!”
  “只有我一个,不好吗?”
  “你叫什么名字?”
  “魏……”
  如风慢慢变小,最后变成了我们初次见面时的那个小男孩。
  他就站在那里,站在时光深处,站在生命尽头,静静的,等着我。
  阿风,我会去,一定去。
  去那个很远很远的地方,不会下雨,种些花,养些小鸡小鸭,到老到死,永不分离。
  一丝微笑在我的嘴角绽放,我慢慢的闭上了眼睛……
  如果,
  真的三世一轮回,
  那么下次见面的时候,
  弟弟,
  请一定要,
  再爱我一次……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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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14 14:02:12 | 显示全部楼层
后记 关于《弟弟,在爱我一次》

                                  九夜茴
      
      可以这么说,《弟弟,再爱我一次》是一篇并不言情的言情小说。

     从开篇开始,我想大多数人就读到了悲剧的味道,我没想突兀的设计圆满,引用阿瞳的话,圆满这两个字奢侈的可笑。

     写这篇小说的初衷……说不清是为了什么。仔细想一想,大概是初恋情结吧,这里就不得不提到我的姐姐了。(姐,看到不要说我……另外,你答应我的书评要快些交出来!:P)

     姐姐的初恋对我的影响我认为比对她自己的影响都要大。不知道大家会不会有变成另外一个人的想法,我有,我从小就想变成姐姐。我有一个阿姨的话很有说服性,她说恐怕没有人不喜欢你姐姐,我猛点头,然后嘻哈的问那我呢,阿姨认真措辞说了一大堆,但最后的意思是只有特别的人才会喜欢特别的我。

     的确,我和姐姐的性格不同,她是理性的典范,我是感性的极端,这也直接决定了我们生活的差异。她的日子永远是很好很好,而我的日子则总是糟了糟了。所以姑姑在教育最小的妹妹的时候总是不自觉的会说,你看你大姐又得了什么奖,被谁称赞,你二姐又出了什么事,让谁着急……

     其实我也不是不好,只不过比起姐姐还差了一点。我的文笔不错,但是姐姐的优美文雅我怎么也学不来;我的成绩很好,在我们不大的学校里面有点名气,但是姐姐更加傲人,大本毕业几乎被直荐清华;我的硬笔书法常被人夸赞,但是姐姐的字从初中起就非寻常之笔;我挑选东西还算有眼光,但姐姐的搭配和颜色敏锐非凡;我不算胖,但姐姐瘦得格外好看;我的初恋够轰轰烈烈,但姐姐的初恋才算是经历爱情……

     这篇文章里很多场景与灵感都源于姐姐的那场我认为最纯粹完美的初恋。比如如风受伤之后仍陪着如画看戏的那一幕,就是我隐约想着姐姐向我描述的那个忍痛叉着腰站在自己倒下自行车前,却不要任何人帮忙扶起的男孩而写出的。(姐,你还记不记得呢?我可替你记下了很多东西啊!)

     那个男孩在我脑中留下了不灭的印象,我无限度的把他唯美,甚至把自己的初恋也幻想成他的样子。不过,人人不同,我遇到的不是我期望的,比起姐姐,还是差了点……

     就是这样,我依照着姐姐不了了之的初恋,完成了自己不了了之的初恋,也随之完成了这篇不了了之的小说。多少有些纪念意味,谨以此文纪念我姐姐的初恋和我的初恋。

    

     还是说一说我笔下的人物吧!

     最受欢迎的大概是如风,他的爱情观感动了很多人,我自己也很喜欢他。

     尽管如此,还是要说,如风的爱情其实是不成熟的,他爱得自私又执拗,不懂表达又太过沉重。然而,恰恰是这种不成熟才成就了这样一个故事,才让人格外心动。他的爱情始于亲情,甚至仅仅始于在饥寒交迫时如画伸出的那只小手。这些都不重要,因为爱所以爱,我想不仅仅如此,爱情的起因可以是无数,但结果唯一。亲情友情爱情,全部沾了情字,情最说不清,谁知道它会如何幻化?

     如风对如画的爱,随着年龄的增长,愈发花荣叶茂。他将之融化到生活中的每个角落,细细密密,如画注定没办法从中逃脱,如风也不会给她一丝机会逃脱。

     不知有没有朋友发现,最初登场的如画并不是一个性格内向的人,她在如风面前甚至是有些张扬的。但是,如风用他与生俱来的凶悍和温柔,硬生生的改变了如画。“只有一个”不仅仅是一句感人肺腑的承诺,还是一种无法出离的束缚,如画不知不觉中就掉入了爱的陷阱。

     我并不唯物,但是对事物的两面性却格外认同,再美的爱情也有狡诈的成分。

     所以,即使后来如风发觉了,自己并没能让如画享受那种元燮可以给与她的普普通通的幸福,他也不想退出,不想放手。

    可能是我的自私,我从来没有过把自己的爱人交出,由他人完成他的幸福的念头,所以我笔下的人物也就如此。包括阿瞳的退出,她不是心甘情愿的放弃,而是无可奈何的接受。

     如画是一个悲情人物,她可能拥有很多别人渴望拥有的东西,但是正因为她有这些,她的命运才会如此坎坷。如画是柔弱的,她轻而易举地把自己托付给如风,任由他完成自己的人生。但是,她又是坚韧的,当爱情到来,她甚至比阿瞳更直白强劲。所以她能迷惑自己相信如风还活着,并且还能为之固守十年。

     在如画身上,我想最多的是对命运的探讨。我一直认为,并不是想做能做一直做就可以,很多我们把握之外的东西是无法选择不能躲闪的。而最终决定我们的,偏偏经常是这些。阿福之于如画便是这样,默默无闻,但一击致命。乃至后来如画的死,也和她本身没有关系。

     命运,就是这么强大。

     说起如画对如风的爱,那简直是种折磨。之所以说如画坚强,也有这方面的原因。想想如果自己被一次次的伤害到那种程度,我不能肯定是否还能继续下去。

     与别人不同,爱情是如风和如画唯一能掌握的东西,其余都是不能控制的。这篇小说的言情,对爱情的顶礼膜拜,正是在此。

    

     阿瞳喜欢如风是无可厚非的,那个年纪的女孩子无论多么聪明也不会对如风这样的人物无动于衷,反正我就是这样的。而她的失败便是想用这种聪明改变如风早已认定的爱情。她认为自己可以,但还是小看了爱情的深度。如果她27岁遇到如风,可能就可以理解,至少可以全身而退。年轻是创造故事的资本,也是毁坏故事的元凶。

     对阿瞳的疼惜,也是对现在自己的疼惜,我安排她乖乖的结婚生子,安享余生。

     元燮心目中的如画宛如仙子不食人间烟火。因为如画出众的外表和淡然的态度,他认为如画美好过其他一切女孩。这是人们经常会给自己的潜意识作祟,以致于后来即使他发现如画的生活竟然那么混乱,也不愿打破最初的梦想。所以,有的时候追求是一种被美化的阿Q精神。

     有的朋友说,元燮很好啊,为什么不让他和如画一起。这个还是要问如画,这是她的强硬,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偏偏不喜欢。

     程秀秀是血性的女子,杀人不过头点地,叱诧风云。本来她的这种血性很吸引人,但是如风是不可能接受她的,即使没有如画也不会接受。因为如风不喜欢这样的环境,程秀秀却从小就在其中成长,浑身上下脱离不了那里的气味。

     程秀秀不在乎,她痴情,痴情到为如画担心阿瞳的介入。最后程秀秀的死也和她的性格有很大关系,只要和如风一起,粉身碎骨在所不惜。说实话,赶回西町那会儿她就根本没想活了。她的这种痴情,阿瞳和如画都做不到。

     黑社会中的程豪和阿九是欲望的象征,是昨日与今日,今日与明日的时光交替。

     有的朋友说干嘛要写黑道,这个和初恋有关,不多说。

     还有的朋友说真的有这样的事情么?年纪那么小也会做这样的事么?

     我要说,有,真的有。

     记得我高中的时候在学校的德育课上听到了这么一个通告,一个少年黑社会性质的秘密组织“三合堂”被侦破,其中所谓的大佬应该只有17岁,而他的手下竟然有上千人!整个堂会分布之详细,部署之周密,令人叹为观止。还有,我说过的那个至今在逃的少年犯和至今在等他的女孩子;还有,发生在隔壁学校的群殴事件,死的时候紧紧抓着女朋友送的项链的男孩。还有……

     阿九这个人物就此产生,很多朋友问为什么他在最后会杀死如画。其实这是一种人性的必然。他的心机是压迫所致,没有这点城府,他活不好,这是时代的决定,不由任何人做主。现在的我们,其实也是一样。只不过人不完全被外界左右,推翻自己最难,所以阿九把罪转嫁给了程豪和如画。杀了他们,就能救赎自己,就能心安理得。

     可叹的是,他不知道如风没有死,更不知道他杀死如画之前,恰恰是他们的重逢。这,也是命运的强大。

     很多东西,目前的我也说不清,所以我写了那个算命的阿婆,偷懒的让她去“偶开天眼”了。

     这篇小说也就此完结。

    

     我想写的东西太多,可又不喜欢长篇大论。连载的时候很多人说我更新慢,我在心里却一直说,老大,我已经够快了!快吐血了啊!

    小时候写作文,画画,我都喜欢简单明了,意犹未尽。老师说多好啊,就是你怎么不多写点?那花瓶怎么描述的那么模糊啊?我说老师我要是写那么清楚干嘛不给他照片让他自己去瞧?

     我喜欢描述,在我的描述中每个人都看到有这么个花瓶,白色,碎红花。但是它是怎样的白色,怎样的碎红花却因人而异,各自不同。

     这才有意思。

    

     现实中的幻梦,幻梦中的现实。

     不管怎么说,这也仅仅是一部小说。

     《弟弟,再爱我一次》,谢谢你们记住它。

另外,我的下一部小说正在紧张筹备中,希望大家能继续支持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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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14 14:02:2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篇文章说实话还真的写得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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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4 16: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样写我哪有空看哦~写成短信发到我手机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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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14 16:48: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夏如画就这样死了。


为什么。总是这样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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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4 18: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em05] [em05] 每一個字我都有認真看
           好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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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14 18:30: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很认真的用了一个小时看完了它。

结果心情真的很郁闷,

每次看完这些小说。心情就很难平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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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4 18:34:15 | 显示全部楼层
真他媽的感人[em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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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14 18:34:51 | 显示全部楼层
[em05] [em05] 我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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