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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吕小布

3月22日一中发生的重大事故!!!!(请分享转载互相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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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5 11: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吕小布 的帖子

平安一中专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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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5 18:26:37 | 显示全部楼层
[em10]没想到所谓的一中也是黑暗的, 我们只能祝福她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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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5 18:58: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老北北。 的帖子

不是,作者是她,我们都是帮忙转发的,让大家知道一些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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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5 19:05: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安可。 的帖子

事故已经发生了,再去计较那些是没用的。她的家人只是希望学校能处理好这件事,这篇文章是他们出于对学校领导的迟迟不露面,不表态的愤怒才写的。他们已经忍很久了,事故都发生多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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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5 19: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Sad]。 的帖子

学校之前想把这事压下来,这么大的事还想隐瞒,现在隐瞒不了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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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5 22:24:12 | 显示全部楼层
[em63]你只是出于个人愤愤不平的思想出发考虑事情,而学校呢,要考虑的是大众的感受.不单单是他们自己的利益,整个学校的声誉,如果他们为自己着想最多被革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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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5 22:26:15 | 显示全部楼层
[em64]但作为当事人和旁观者的我们当然是希望能沉冤,事实上学校出了事情叫谁负责,校长?那个老师?校长当时不在场你能说什么呢,那化学老师负责吗,又不是他把酒精灯弄倒的,只是他是当事人,责任比较大而已,能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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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5 23:27: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周大侠 的帖子

领导就有责任承担的。领导不是好当的,没事的时候可以吃好穿好,出了事就得负责,就算不是他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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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6 00:40: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上诉法院吧  直接把这件事情捅到教育局去 县不行就到市嘛  实在不行媒体介入也是可以选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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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6 08:55: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jamekobe 的帖子

要不用酒精扑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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