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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3名学生利用暑假调研,针对部分城市“双禁”政策(禁止摩托车、小排量汽车通行)所撰写的报告,在9月10日寄送国务院领导后有了回音。
10月26日下午,这3名学生收到了国家发改委的正式书面回复。回复指出:“禁摩”、“禁微”的一些做法与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精神相悖,已引起国务院领导的重视。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有许多城市推行了“禁摩”措施,湖南省长沙市也是其中之一。2003年,长沙市政府先后两次颁发了《关于加强摩托车行驶管理的通告》和《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摩托车行驶管理的通告》,作出了在市内若干道路上“不允许摩托车行驶”的规定(即俗称“禁摩令”)。
2004年7月5日,家住长沙的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学生陈树,因驾驶摩托车“违法”被罚后,多次向交警部门表述意见,认为“禁摩令”的法律依据不足,并向当地媒体阐述意见。
2005年3月,因驾驶摩托车被处罚的岳阳市政协委员刘铁山,质疑“禁摩令”案二审再次败诉,湖南师大法学院组织了“禁摩令”案的模拟法庭活动。湖南师大学生陈树、戴彬和陈杏发现:市民反对“双禁”政策的理由之一是:虽然摩托车和小排量汽车的能源消耗远低于大排量的小汽车,但各地的“禁摩令”、“禁微令”却使得人们驾驶以上交通工具出门时,常常要绕道而行,油耗大幅度增加。
结合中央提出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精神,3人决定利用暑假独自做一个调研,对城市是否应当禁摩、禁微,各地禁摩、禁微的实际效果,以及对建设和谐社会和节约型社会的影响等做一个综合调查分析。
暑假期间,他们先后对500多市民进行了调查问卷,对200名市民进行了电话问询,并进行了大量随机调查,形成了一份两万多字的《建设节约型社会应取消部分城市对摩托车、小排量汽车的歧视性措施》报告。
这份调研报告认为:各地禁摩令、禁微令存在缺乏法律依据和推行理由,加大环境污染,增加能源消耗和市民出行成本等问题。同时指出,应当找寻城市交通发展的最佳模式,以保障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和建设节约型社会、法治社会、和谐社会的要求。
9月10日,他们郑重地将这一调研报告寄给了国务院领导。
10月26日下午,这3名学生收到了国家发改委的正式书面回复。在回复中,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政策司认为:“大学生以自身的社会责任感,利用暑假对这一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分析的精神令人钦佩”;并明确指出,目前部分城市“禁摩”、“禁微”的一些做法与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精神是相悖的。这一问题已经引起国务院领导的重视,并指示有关部门加以研究,采取解决措施。几名学生“调查和分析的一些内容,对我们的工作有一定的帮助”。
记者获悉,湖南师范大学对这3名学生给予了很高评价。学校党委书记张国骥说,该校历来重视社会实践,一直鼓励学生深入社会开展调研,利用所长所学解剖问题,提出自己的建议和看法,在实践中了解社会,增长才干。陈树、戴彬、陈杏的暑假调研是其中的一例。(洪克非)
来源:中国青年报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0-30 5:20:2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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