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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年段长这次发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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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0 22:42: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吧``啊盘 那么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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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1 23:23:4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wawa5201314 于 2007-5-14 23:24 发表
高二年段长也是迫不得已的,看这次的高三吧,平时高一高二的时候都考试有水分的,高考可能让你用手机么?高考可能让你作弊么?发现是禁考两年啊.而且高中学生用手机有什么用,无非是给异性朋友打打,炫耀的吧. ...



           这位好强啊`````[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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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1 23:46:0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复活啦 于 2007-5-20 16:04 发表
那么我问你,.未经本人允许.看别人的短信息和手机里面的其他内容是不是侵犯个人隐私权?..他又不是什么司法人员..又没有搜查证.就让学生搜身是不是侵犯人身自由权?...还扣留手机.说什么放他那比较安 ...

那我告诉你,有兴趣的话你可以去查询,国家相关法规有:未满18周岁,没有权利使用手机等移动通讯工具.学文科的我知道得很清楚.还有一点:学校不可能为你改变什么,你只有改变你自己.达尔文说过:"适者生存".你不适应这里的规则,你只有被淘汰.一直抱怨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关键是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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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1 23:52:3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复活啦 于 2007-5-1 14:09 发表
鸟人一个.......我朋友反驳他说他侵犯别人隐私权是违法的.然后他就没话讲了...假装拿手机讲电话.从楼梯逃走了........

我想,如果真的要动用法律来解决问题的话,家长大概也不会支持小孩.如果说用手机是为了更好的和家人联系的话,你们当中有谁敢去打电话清单,详细看平时和家人通话的时间的比例.还有,男生的手机可能大部分有女生的电话,动机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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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3 10:44:04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啊没,我也是这样认为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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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3 10:44:36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啊没,我也是这样认为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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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4 08: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em08] 收别人的手机也不应该看别人的隐私`````


            而且别人关机了还要别人说出开机密码   

          那手机又不是那人的,哪里知道什么密码啊``````

              还把手机摔了又摔`````````````[em07]



            可恶``可恶```可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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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6 16:58:3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i>wawa5201314</i> 于 2007-5-21 23:46 发表 <a href="http://bbs.huians.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829583&ptid=91339" target="_blank"><img src="http://bbs.huians.com/images/common/back.gif" border="0" onload="if(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resized=true; 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alt='Click here to open new window\nCTRL+Mouse wheel to zoom in/out';}" onmouseover="if(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resized=true; 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style.cursor='hand'; this.alt='Click here to open new window\nCTRL+Mouse wheel to zoom in/out';}" onclick="if(!this.resized) {return true;} else {window.open('http://bbs.huians.com/images/common/back.gif');}" onmousewheel="return imgzoom(this);" alt="" /></a><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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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告诉你,有兴趣的话你可以去查询,国家相关法规有:未满18周岁,没有权利使用手机等移动通讯工具.学文科的我知道得很清楚.还有一点:学校不可能为你改变什么,你只有改变你自己.达尔文说过:"适者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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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啊啊///...你不要欺负我一星期只上一次网啊.....就算国家真的规定学生不能带手机..那也没规定作为年段长就可以收学生手机的啊..{不对,他是用抢的}..而且你不要一直扯开重点啊...他看了不该看的内容...侵犯我们隐私权就是违法的.你又怎么解释...上星期我几个同学通宵被他抓到..处分了也就够了..他居然和那个什么王科长的逼我同学跪在他面前!!!不跪他竟然还用脚踢...变相体罚耶同志!!你不要老师替那个鸟人讲话...再怎样讲他这样对学生也是不对...那些鸟人给你钱了哈?...还是保送你上大学了啊?.真爽哈?!以为他们都是谁 啊?..当个破老师了不起啊?...我要是能选择读哪儿还会傻B呆在高级?笑话...给我100万让我做杀猪的学生我都不屑...你以为高级真的很高级啊?...切.
还达尔文说过呢..他都死那么久了.谁能证明这句话是他说的?如果适者真的能生存你,还有那什么杀猪的,和高级的某些"老师"早就被杀到地底下变化石了...这句话用这里你自以为很恰当是吧?...再次强调.他已经严重地侵犯了学生人权..小心有一天流露街头还要我们施舍他几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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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6 19:27:07 | 显示全部楼层
听别人说
  那个王科长还打那些被他抓到的学生`````还用踢的
      呵````````还在集合时说看到同学被抓差点哭出来````骗谁啊!!!

  [em02] [em02] [em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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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6 20:26:30 | 显示全部楼层
骗偶们小孩子哈....他说的声情并茂呀...;"难过得泪水掉下来.."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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